我國護照,經公證人審認文書正本為真正(須向外交部領務局查證
確認)後,公證人會在護照影本上蓋上與正本相符的戳印,外國文
件受理單位才會收受。

辦理方式:

護照持有人帶身分證及護照正本來本所辦理即可。

法定公證費用:750元


來本所辦理的優點:

1.隨到隨辦,無須像在法院一樣排隊等候、填請求書、來回各單位

    繳費、蓋印,所有程序皆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
2. 中午不休息,週六有營業,時間彈性,歡迎預約辦理!


如有疑問,歡迎來電詢問

諮詢專線(03)332-6680  桃園劉顓葶公證人事務所

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32號6樓

(桃園市政府正對面,聯邦銀行樓上)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文件公證
    全站熱搜

    劉顓葶公證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