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歷證明(成績單/畢業證書...等)
若未翻譯,本所可代連絡優良翻譯社及送外交部驗證服務,
讓您一個窗口完成所有手續!
申請越南工作證或申請外國學校入學資格時常會被要求辦理
台灣學歷證明文件的公證,或是您取得國外學歷後要帶回國
使用,也要辦理學歷文件的翻譯公證。
注意:翻譯文件原本,如果是從外國取得之證明文件,
請先經我國駐該國之使領館或辦事處驗證,才可以辦理。
應到場之人:由本人攜身分證到場辦理
可委託代理人辦理(參代理人應備文件)
應備文件:需認證之成績單或畢業證書原本
(份數依所需準備,持往大陸使用請準備五份)
公證費用:中文500元
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
來本所辦理的優點:
1.隨到隨辦,無須像在法院一樣排隊等候、填請求書、來回各單位
繳費、蓋印,所有程序皆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2.中午不休息,週六有營業,時間彈性,歡迎預約辦理!
如有疑問,歡迎來電詢問。
諮詢專線(03)332-6680 桃園劉顓葶公證人事務所
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32號6樓
(桃園市政府正對面,聯邦銀行樓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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